物业公司原本是小规模纳税人,刚被税局转为一般纳税人了,本来开票金额也没超过500万,但是在10月份的时候补缴了去年的300多万税金,所以超过500万了,这个500万到底怎么算的呀?还有办法可以转回吗?
1、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标准是连续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超过500万就强制转成一般纳税人,不超过500万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2、 所谓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3、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4、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2018年开始实施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就属于这个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这个政策在2020年年底到期,至于2021年以后能否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看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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